深圳擬提高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,加大利息補貼力度

2024-11-11 15:41:42

據(jù)深圳公積金官微,11月11日,深圳公積金中心發(fā)布《關于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(guī)定〉的補充規(guī)定》(以下簡稱《貸款補充規(guī)定》)和《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利息補貼通知》)兩項文件征求意見稿,擬提高深圳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,加大對繳存職工的利息補貼力度。

個人最高可貸120萬元,家庭最高可貸220萬元

深圳公積金中心推出《貸款補充規(guī)定》提高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,從支持租房與購房兩方面協(xié)同發(fā)力,助力廣大繳存職工住有所居、住有宜居。職工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,最高額度由現(xiàn)行的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;家庭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,最高額度由現(xiàn)行的9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。

《貸款補充規(guī)定》明確,三類購房情形最高額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。購買首套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浮40%;多子女家庭購買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浮40%;購買深圳保障性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浮20%。

若職工同時符合多種上浮情形,上浮比例還可以累加。多子女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,最高額度可以上浮60%;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,最高額度可以上浮80%;若同時滿足以上三種上浮情形,最高額度則可以上浮100%,即職工個人申請最高可貸120萬元,家庭共同申請最高可貸220萬元。

為防范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,《貸款補充規(guī)定》擬同步調整最高額度的動態(tài)調整機制內容。當上年度末深圳市公積金個貸率在85%~95%區(qū)間,最高額度上浮比例擬回調20個百分點;上年度末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達到95%(含)以上暫停執(zhí)行上浮政策。

提取后尚有余額,可沖還公積金貸款

為進一步緩解職工的還貸壓力,《貸款補充規(guī)定》擬增設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業(yè)務。

正在享受公積金低息貸款的職工,如果辦理了現(xiàn)有的“還貸提取”公積金業(yè)務后,其本人和配偶公積金賬戶仍有余額的,還可以申請“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”業(yè)務,將余額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,每年可辦理一次。

進一步加大對繳存職工的利息補貼力度

為更大程度惠及繳存職工,《利息補貼通知》擬提高利息補貼標準:累計繳存一年以上(含一年)五年以下,補貼標準將由歷年結息總額的5%提高至10%;累計繳存五年以上(含五年)十年以下,補貼標準將由歷年結息總額的8%提高至15%;累計繳存十年以上(含十年),補貼標準由歷年結息總額的12%提高至20%。

當前兩項文件征求意見稿已發(fā)布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門戶網(wǎng)站公開征求意見,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可通過發(fā)送電子郵件或信函反饋意見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1日。

(來源:第一財經(jīng))

責任編輯:張茜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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